其实不存在不用还的贷款的!除了政府补贴类的助学贷款、创业贷款、农业性贷款等都是需要还本金的,虽然有政策扶持不需要还利息,但是这些贷款都是针对特定的人群,比如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只限于家庭条件有困难的大学生,而且还需要贷款人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的同时还是需要归还本金的。
长沙贷款中有哪些情况可以不用还
一、年利率超过36%的利息不用还
很多人有一个错误的认知,认为不是银行的贷款都是高利贷,其实不然,最高人民法院规定: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,人民法院应予支持。
年利率在24%(月利息2分)和36%之间的,借款人可以不必支付超过24%部分的利息。但是,已经给了,就不能再要回来。法律对此区间的利息暂时还没有明确解释。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(月息3分),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。若超过的部分已经给付,并且有相关支付记录、凭条、证明,可以依法要求对方归还。
所以说,判断是否是高利贷的标准是借贷的年利率,大家一定要注意了。
二、过了诉讼时效的借款不用还
很多人借钱都会写一张借条或是欠条,但是如果没有规定偿还时间,根据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三十五条:“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,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”
所以,持有“借条”或“欠条”的出借人,2年后就有拿不到利息和本金的风险。
因此,如果你要借钱给别人,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留心,双方约定好利息和偿还时间,并且要注意借条上的字眼,比如借和借到是不一样的,“还”字还有多种读音,要防止这种情况发生,写借条时还是多写几个字,而且要咨询专业人士。
三、 “砍头息”不用还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200条的规定: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。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,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。
什么是砍头息呢?比如出借人与借款人虽然在借款协议上约定2000元,但实际汇款记录只有1800元,其中200元已经作为砍头息已经在借款前扣除。
依据合同法的规定,借贷双方只在1800元的范围内成立借款法律关系,而非借款协议约定的2000元。也就是说,只能按照1800元为基数计算利息,而不是2000元为基数。
四、不可抗力因素不用还
因个人或家庭产生重大变故,无法偿还利息,可以向贷款机构说明情况,申请延期或者免息还本金,但是不可抗力因素不是说你还不上就不还,而是诸如地震引发重大财产损失这一类的。
说到这你是不是感受到了借钱给别人和向别人借钱的不易?其实想告诉大家的是,事关金钱无小事,无论是借钱给别人还是向别人借钱都需要我们多长几个心眼,既不要在借钱给别人时贪图高息也不要在向别人借钱时贪图免息,不被小便宜冲昏头脑,保持理性才能做出正确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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